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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201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

时间:2014-10-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无锡市科协)是中共无锡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无锡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无锡市政协的组成单位。
  无锡市科协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动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代表和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无锡市科协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省科普工作的方针、规划,负责拟订科协系统科普工作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普馆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知识创新;
   3、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政府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6、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及国外科学技术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8、监督管理主管的有关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指导市(县)、区科协的业务工作;
9、组织、指导有关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科协部门决算单位由无锡市科协机关、无锡市科技进修学院、无锡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三家单位构成。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市科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自觉地投身于作风提升年活动,坚持开拓创新、切实真抓实干、努力服务群众、塑造良好形象,促进科协工作继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进科普品牌活动促进工程,共同营造科普工作联合协作的新优势。(1)整合社会资源,构筑科普联合协作阵线。一是重点培育扶持无锡爱睿芯电子有限公司的“物联网教育-比特实验室”,带动我市科普产业源头创新,打造富有无锡特色的科普研发品牌,指导在滨湖水秀社区等地在进行社区科普布点,有计划地实施比特实验室普及工作从学校走向社区。将无锡羿飞科技有限公司纳入重点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支持在各科技场馆布点。联手无锡市测绘院,以无锡市150个科普教育基地为依托,在全省首创推出无锡市科普地图,将科技要素、科普功能和旅游内涵有机结合。二是注重建设农村科普惠农辐射点。经过严格筛选,认真认证,江阴市璜土镇葡萄协会获全国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惠山区鳜鱼养殖基地获全国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锡山区羊尖镇南村于永军获全国先进农村科普带头人,滨湖区马山杨梅产业协会、宜兴市金兰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科普示范基地获得省级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江苏献和(宜兴)中药材示范基地谈献和、江阴市青阳镇邓阳村委王建峰获得省级农村科普带头人,共获得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六十多万元。(2)创新载体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发展路径。推进创建“科普网络平台”,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依托无锡市少年宫建成少年科学院,开展科技竞赛、科普讲座、科技考察、科学探索实践等丰富多彩的科普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无锡市机器人竞赛、省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无锡分区赛)暨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模型比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儿童青少年“威盛中国芯”计算机表演赛无锡分赛区决赛、“金钥匙”科技竞赛电视团体赛、“小哥白尼杯”无锡市小学生科学素养大赛、计算机信息竞赛、陆海空模型竞赛、“珍爱生命之水”科普夏令营、“我的航天我的梦”绘画、征文大赛等活动。同时组织中小学科技创新表演赛。面向广大市民开展集中表演展示,主要包括无锡市青少年机器人表演赛、物联网传感创意设计表演赛、无锡市家庭机器人挑战赛、省级科学特色学校风采展等系列活动,有50多所学校、100个家庭共1500人参加首场表演和展览。并且打造了农村、社区科普阵地。继续创建34个科普示范村(社区),为达标社区(村)提供一批科普图书资料。在“三下乡”工程中,邀请上海等地科普团队来锡指导,筹资为江阴月城镇沿山村建造船舶主题科普馆。新区的前进社区、锡山区的东亭社区和惠山堰新社区被中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益民先进社区,崇安区的尤渡里社区和南长区的梁中社区被评为省级科普益民先进。(3)围绕产业发展,拓展新颖有趣的产业科普。命名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锡奕飞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以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科学生活为主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并对社会各界开放,集中展示风采。开展无锡市百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动员和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115人次到中小学校举办以产业科普为主题的科普讲座。(4)加强科普集成,打造科普活动精品名牌。开展“创新科技,驱动未来”主题科普周。结合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低碳城市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相继举办了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科学梦工场“数字空间站”、科学生活报告会、广场科普咨询、科学表演秀、科普一日游、校园科技节、职工读书活动、智慧城市听友沙龙、教授专家社区行、乡村行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开展“科技绿色发展”主题全国科普日。在9月为期一周的时间里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重点包括“身边的水资源”科普展览、科普旅游、无锡市科普地图首发式及赠阅、科普专场文艺汇演、科普电影放映、百名医师健康巡讲、科普农技短信服务、科普送戏下乡、科普摄影采风、青少年科普DIY模型制作、体验物联网生活、“比特实验”感受科技等数十项内容,全市参与人数约20万人,近百万人从中受益。   
(二)积极推进学会能力建设促进工程,有效增强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动力。(1)切实加强学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2013年,通过组织基层科协、市科技咨询网络会员单位大力开展“金桥工程”,完成“金桥工程”48项,申报省级立项项目20项。金桥工程项目实际新增利税4.16亿元,节约资金2.02亿元。完成技术合同201项,技术合同金额1500万元。2013年,市科协还完成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各7个,完成与宜兴虞山村“新农村建设”科技环保帮扶项目1项,农业示范基地2个,建立市科技馆、感知中国博览园“科技教育”双拥基地2个。(2)切实加强学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市心理学会、华罗庚学会等4家学会申报了我市的公益创投项目;市制冷学会、医师学会等参加了发改委组织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市预防医学会通过“内生造血”培训专家、建立专家档案库、完善制度规范,争取到了无锡市卫生局授权委托“职业病鉴定”的资质。市无线电管理协会主动担当参加科技评价工作,通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为无锡地铁建设中的“电磁兼容研究”项目开展第三方技术评定,受到委托方的好评。(3)切实加强学会学术活动能力建设。建立学会学术交流协作机制,构建各类学术交流平台,打造学术交流品牌,扩大学术交流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创造条件,积极承办、协办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扩大学术交流的社会开放度。2013年5月江南大学等单位主办的“第十届国际食品科学与技术交流会”在我市开幕,国际国内的业内专家集聚无锡,学术氛围浓厚。成功举办“科技驱动产业发展”梁溪大讲堂,中国科学院张新时院士、中国工程院金涌院士应邀作主题演讲,共同把脉无锡的城市科技创新及生态环境建设。(4)切实加强学会服务会员能力建设。大力表彰和宣传在创新和科普方面贡献突出的优秀科技工作者,2013年上半年,组织评先学会建设先进集体36个、先进个人49名,学会党建先进集体15个、个人25名。开展为党委、政府提供针对性强、有前瞻性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活动,共收到申报项目41项;同时结合软课题立项研究和科技论坛研讨等活动,发动专家学者提出真知灼见,贡献聪明才智。
(三)积极开展国际引智引才工作促进工程,有效拓展海智工作的新领域。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无锡海智洽谈会暨“东方硅谷”建设推进会,本着热情、节约的原则接待海智人才来锡的食宿,营造良好的引才引智氛围。共征集到来自英国、芬兰、法国等22个国家(地区)的430多个项目参与对接,其中154个项目进行现场对接,以视频洽谈和现场洽谈两种形式进行,共有60多个项目达成进一步洽谈意向。31个创新创业项目在会上成功签约,1个环保合作项目落地揭牌。本市大批企业、科研院所踊跃入场参与合作洽谈。2名诺贝尔奖获得者、4名外国院士以及 83名外籍专家和代表出席此次盛会。4位获邀海外嘉宾还就“创新驱动无锡经济‘升级版’”大会主题发表演讲。会上以无锡市政府名义设立了3个中国无锡海外引才工作站(德国、英国、日本)。积极搭建服务通道激发合作潜能。无锡傲巨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曲作鹏博士入选省“双创计划”资助人选。先后接待来自芬兰、英国、比利时、法国、日本、荷兰等国家来锡考察和项目合作洽谈30多人次,共同推进的10多个项目合作事宜进展顺利。在无锡中欧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的运作下,芬兰有关企业与无锡海溪防腐设备厂合作生产和研发环保垃圾容器系列产品项目、与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公司合作研发新产品、与无锡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合作等项目均得到顺利推进。积极扶助基层创建江苏省科协海智工作基地,我会推荐无锡新区旺庄科技创业中心和江阴高新技术创业园作为江苏省科协海智工作基地,完成材料申报,获得省科协命名。
 
第二部分 无锡市科协2013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财政拨款
1
1255.83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32.30
三、国防
31
 
三、事业收入
4
217.76
四、公共安全
32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
33
 
五、附属单位缴款
6
 
六、科学技术
34
1444.92
六、其他收入
7
13.6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6
 
 
9
 
九、医疗卫生
37
19.56 
 
10
 
十、节能环保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39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0
1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3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4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5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8
43.88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9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1519.51
本年支出合计
5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6.94
      结余分配
53
8.09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27
 
 
55
 
合计
28
1526.45
合计
56
1526.45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255.83
658.92
596.91
 
206 
 科学技术
1182.39
595.48
586.91
 
20601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458.94
458.94
 
 
2060101 
 行政运行
458.94
458.94
 
 
20607 
 科学技术普及
605.45
118.95
486.50
 
2060701
 机构运行
70.64
70.64
 
 
2060799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534.81
48.31
486.5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18.00
17.59
100.41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18.00
17.59
100.41
 
210 
 医疗卫生
19.56
19.56
 
 
21005
 医疗保障
19.56
19.5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9.56
19.56
 
 
213
 农林水事务
10.00
 
10.00
 
21301
 农业
10.00
 
10.00
 
21301099
 其他农业支出
10.00
 
1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3.88
43.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3.88
43.8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40
30.40
 
 
2210202
 提租补贴
10.60
10.60
 
 
2210203
购房补贴
2.88
2.88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76.42
 23.73
28.64
24.05
 
注:本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83.2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8.9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 29.3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25.00 万元(含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接待费预算15万元;实际发生数24.05万元,其中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接待费用13.91万元)。
 
 
 
第三部分 无锡市科协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6.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255.8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217.7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32.3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13.6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1)省科协奖励特色学校2.50万元和示范乡镇6.00万元,兴农富民奖励费用2.00万元。(2)、财政代管金桥工程基金年度结息3.02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1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9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1526.45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类)支出 1444.92万元,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科技技术交流合作等。
2.医疗卫生(类)支出 19.56 万元,指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事务(类)支出 10.00万元,指兴农富民、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 43.88万元,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5.结余分配 8.09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交纳税金、事业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无锡市科协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55.83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82.28 %。其中:基本支出 658.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2.50%;项目支出596.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47.50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无锡市科协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182.39万元,占94.15%;医疗卫生(类)支出 19.56万元,占1.56%;农林水事务(类)支出 10.00万元,占0.80%;住房保障(类)支出 43.88万元,占3.49%等。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无锡市科协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76.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73 万元,占31.0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8.64 万元,占 37.48%;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含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接待费用13.91万元),占31.47 %。
2014年,无锡市科协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6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21.83万元,占34.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 27.73 万元,占43.66%;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13.95万元,占21.9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具体列示并说明)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厅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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