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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问题

时间:2017-05-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市政府《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锡政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每两年我市将开展一次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并在评选截止前两年内发表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4、在市、局级以上(含)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能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也不属于申报范畴。

  (二)申报对象:

  1、凡在无锡地区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技术应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

  2、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

  3、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4、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超过5人的论文以课题组形式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自然科学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具有科学性、创新性、独创性和学术性,对无锡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能够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内容填写完整并由所属科协或学会盖章的《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并注明论文所属专业。

  2、申报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二份,参评论文已正式发表过的,需提交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已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需提交会议论文汇编封面和目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等级应参照《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级标准》(附件三)。申报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论文需由2名本学科(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签署意见,推荐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专家所在单位职称证明。

  4、包含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二)申报渠道

  论文评选,由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论文征集、审核推荐由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市(县)、区科协组织进行。具体如下:

  1、各市(县)、区的申报论文,由所在地科协统一组织征集并经审核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2、市科协所属学会直接负责自身学科(专业)的论文征集、审核并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3、各有关单位无科协的,可由单位内的技术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征集后,按学科(专业)分类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安排审核。

  4、申报论文作者无单位或未参加科技社团的,其论文可直接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安排审核。

  5、申报论文不能多头申报,否则将不受理其申报。

  (三)申报时间:见每一届评选的具体通知

  (四)审核推荐

  各市(县)、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作为审核推荐单位,应将征集并审核合格的论文根据其申报表注明的论文所属专业进行分类汇总,将《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分类汇总表》(Excel 电子表格)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要注意学科(专业)的广泛性,注重学术水平的质量,确保申报论文的质量。

  (五)专业分类

  论文作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在报送的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的“所属专业”栏中按以下八大专业分类勾选论文所属专业类别:

  1、理学类(数学;力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2、农业科学类(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学;食品科学技术等)

  3、医药科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护理学;心理学等)

  4、土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5、机械电气(工程与技术科学;测绘科学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科学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等)

  6、电子信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等)

  7、化工材料(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纺织科学技术等)

  8、综合(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等)

  (六)注意事项

  1、论文原文(发表期刊、会议论文集、会议交流论文原稿等)的复印件只保留题目、关键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其它隐去不印。

  2、申报论文须用中文撰写,如原论文为外文,需先译为中文方可申报。

  3、已获无锡市级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受理申报。

  4、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5、论文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6、论文申报不收任何费用。

  四、其他事项

  1、“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2、联系方式: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626室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邮编:214131

  电话:81827310  81827318

  联系人:刘邦盛、周继从

  电子邮箱:wxk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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