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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协制定“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管理办法

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9年1月,无锡市科协为深入贯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实施人才强市的战略部署,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四个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创新争先行动”实施方案》(科协发调字〔2016〕102号)和《无锡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制定《无锡市科协“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指面向全市科技工作者,主要通过科协系统组织开展的科技创新、科研开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等一系列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讲、比”活动旨在激励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奋发进取,刻苦攻关,勇攀科技高峰;营造创新环境,培养一线技术创新人才,使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竞争力。《办法》要求,各级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讲、比”活动,组织发动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办法》提出,“讲、比”活动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中心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注重需求和实效。应突出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参与全市及企业的重大项目、工程及其配套服务,参与重大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参与公益性科技创新和服务活动;二是推动政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培养举荐科技创新人才,促进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四是为本企业或本地区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企业间联合开发合作发展;五是促进企业产品研发、工艺设计、操作流程的推陈出新,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吸收、推广使用以及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等工作。

  《办法》要求,所申报项目应是当年完成的由企业科协参与和组织的服务项目,并直接或间接创造一定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企业科协会员;企业化运作的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若建有科协组织,可视同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此外,《办法》还对实施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和规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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