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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省)级学会服务站报备工作的通知(锡科协发〔2019〕39号 )

时间:2019-04-1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市县区科协、高校科协、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会合作协议》精神,进一步引进国家(省)级学会创新资源,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动国家(省)级学会创新资源服务无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锡科协学129号)和全市人才政策等文件精神,经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科协系统开展2019年度国家(省)级学会服务站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国家(省)级学会通过我市科协组织,在无锡(含江阴、宜兴)市产业园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设立的学会服务站。

  二、报备条件

  (一)学会服务站建站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由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二)建站单位对学会服务站建设有具体工作计划和中长远规划,与上级学会有具体、明确、实质性的合作内容,并签订共建协议。

  三、支持标准

  根据建站类别分成A、B两类给予资助。A类一般为国家级学会服务站,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B类一般为省级学会服务站,支持额度不超过3万。

  四、报备程序

  (一)建站备案

  各拟建站单位根据技术创新需求与上级学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按照学会服务站建站条件与工作内容,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建学会服务站协议后报市科协备案。

  (二)认定程序

  共建学会服务站协议签订后,建站单位即可填写《无锡市国家(省)级学会服务站报备表》(见附件),提交市科协学会部预审,通过实地考察并经市科协党组研究讨论(或市科协委托专家组进行评审),对建站条件较好、辐射带动作用较强、合作成效明显的学会服务站确定支持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支持。原则上每年支持不超过5个学会服务站。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参与、支持建站并发挥作用的,给予优先考虑。每年市科协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实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抓紧落实共建学会服务站相关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切实与上级学会达成共识签订共建协议;

  (二)报备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地科协审核盖章(市级学会、高校、科研机构直接报市科协)后报市科协。

  下载附件:无锡市国家(省)级学会服务站报备表.docx

   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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