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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院协会举办“院长论坛”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专题讲座

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帮助各会员单位进一步理解《民法典》中与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的新规则,增强医院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医院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无锡市医院协会于2020年9月24日举办了以学习《民法典》为主题的“院长论坛”。 

  论坛邀请了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张红岩主任和无锡市卫健委法律顾问徐军律师解读了《民法典》各编的重点和创新内容,分析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与《侵权责任法》比较的新变化、新规定。

  二位律师运用丰富的法律解释方法结合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充分解读,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指导。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法教育,对引导医院干部职工如何运用《民法典》,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及水平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详细规定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在医疗损害事件及后续纠纷事件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要重点加强学习宣传,将《民法典》相关规定运用到具体管理工作中去,依法管理,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论坛由方佩英会长主持,来自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院长、副院长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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